EN 12021:2014呼吸空氣設備檢測技術規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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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 12021:2014標準簡介

EN 12021:2014是歐盟針對呼吸空氣設備制定的關鍵檢測技術規范,該標準規定了呼吸防護設備所用壓縮空氣的質量要求及測試方法,適用于潛水設備、消防呼吸器、醫療呼吸裝置等各類依賴壓縮空氣的防護裝備。作為CE認證的基礎標準之一,EN 12021:2014通過嚴格限定空氣成分指標,確保使用者免受有害氣體或顆粒物的危害。

EN 12021:2014核心測試項目解析

1. 氧氣含量測試:驗證空氣中氧氣體積濃度是否在19.5%-23.5%的安全范圍內;
2. 二氧化碳檢測:要求濃度不超過500ppm,防止窒息風險;
3. 一氧化碳限值測試:嚴控濃度低于5ppm,避免血液中毒;
4. 油霧與顆粒物檢測:確保每立方米油霧含量≤0.5mg,顆粒物≤2mg;
5. 氣味與味覺測試:要求空氣無異味,避免刺激性物質存在;
6. 水蒸氣含量測試:露點溫度需低于-11°C,防止管路結冰。

符合EN 12021:2014標準的注意事項

生產企業需建立完整的空氣質量控制體系,包括定期校準檢測設備、記錄壓縮空氣來源參數,以及實施每季度抽樣檢測制度。特別注意儲氣罐內壁防腐處理,避免二次污染。對于再生空氣系統,必須配置多重過濾裝置,并保留至少3年的測試報告備查。

EN 12021:2014常見不合格項

實際測試中,一氧化碳超標(尤其使用柴油空壓機時)和油霧殘留問題占比達35%。部分企業因未定期更換活性炭過濾器,導致有機物揮發物超標。此外,熱帶地區產品易因冷凝水管理不當引發微生物滋生,造成氣味測試不合格。

EN 12021:2014對應的歐盟認證要求

該標準是PPE法規(EU)2016/425的協調標準,相關產品必須通過CE認證。制造商需選擇歐盟公告機構(如NB 2837)進行型式檢驗,并建立技術文件包含EN 12021:2014合規證據。對于醫療用途呼吸設備,還需同步滿足MDD 93/42/EEC或MDR (EU) 2017/745的附加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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