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屏需滿足《低電壓指令(LVD)》《電磁兼容指令(EMC)》《RoHS 指令》等法規要求,確保產品在電氣安全、電磁輻射、有害物質限制等方面符合歐盟標準,避免因合規性問題引發法律糾紛。
一、顯示屏CE認證主要適用指令
1. 電磁兼容性指令(EMC,2014/30/EU)
- 確保顯示屏不會產生過多電磁干擾(EMI),且能抵抗外部干擾。
2. 低電壓指令(LVD,2014/35/EU)
- 適用于帶電源的顯示屏,確保電氣安全(如防觸電、過熱、火災等)。
3. 有害物質限制指令(RoHS,2011/65/EU)
- 限制鉛、汞、鎘等有害物質含量(≤0.1%或0.01%)。
4. 能源相關產品指令(ErP,2009/125/EC)
- 針對能耗要求(如待機功耗、能效標簽等,若適用)。
二、顯示屏CE認證流程
1. 確定適用指令和標準
- 根據產品類型選擇指令(如EMC、LVD、RoHS)。
- 常見標準:
- EMC:EN 55032(輻射/傳導干擾)、EN 55035(抗干擾)
- LVD:EN 62368-1(音視頻設備安全標準)
- RoHS:EN 63000(有害物質測試)
2. 產品測試
- 在歐盟認可的實驗室進行測試,獲取測試報告。
3. 技術文件(Technical Documentation)
- 包括產品設計圖、電路圖、BOM清單、測試報告、用戶手冊等。
4. 起草符合性聲明(DoC)
- 制造商簽署文件,聲明產品符合歐盟法規。
5. 加貼CE標志
- 通過認證后,將CE標志貼在產品或包裝上。
三、顯示屏CE認證關鍵測試項目
1. EMC測試
- 輻射騷擾(Radiated Emission):EN 55032
- 傳導騷擾(Conducted Emission):EN 55032
- 靜電放電抗擾度(ESD):EN 61000-4-2
- 射頻抗擾度(RF Immunity):EN 61000-4-3
2. LVD安全測試
- 絕緣耐壓測試
- 接地連續性測試
- 溫升測試
- 機械強度測試
3. RoHS檢測
- 通過XRF掃描或化學分析,檢測6種有害物質含量。
4. 能效測試(如適用)
- 待機功耗(ErP指令要求≤0.5W)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 選擇合規實驗室:確保實驗室具備歐盟認可資質。
2. 工廠審查(非必須):部分高風險產品可能需要生產質量體系審核。
3. 持續合規:產品變更時需重新評估。